近來景氣狀況不明朗,一些持有農地的地主,紛紛將農地違規使用,改做停車場或搭建鐵皮屋做為出租倉庫,卻陸續收到稅捐單位寄發公文,要求補徵地價稅。 稅務機關提醒,農地違規使用,將以稅務機關查獲違規日期起算,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國稅局指出,在農地上興建未經申請許可的建物,或舖設水泥供人停車等,因為這些都是非作農業使用,因此應從實際變更作非農業使用的次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依規定課徵田賦(目前停徵)。農地變更使用,例如搭建鐵皮屋、堆置土石方、放置廢棄物、鋪設水泥、鋪設柏油、庭園造景、放置貨櫃、供停車使用等,未作農業使用,會依法改課地價稅。
舉例說明,老王的農地原作農業使用課徵田賦,但在106年時老王在農地上未經申請許可自行搭蓋建物,並舖設水泥出租供人停車使用,經稅務機關查獲,應自107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因此會收到稅務機關寄發補徵107到111年的地價稅補徵稅單。
稅務機關提醒,農地上如要搭蓋建物應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才可以興建,也千萬不可變更為非農業使用,否則就會被課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