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車族普遍,買房時通常會選擇有配車位的房子購入,但是停車位的種類好多,車位平面圖都是格子,很多民眾敲碗想了解該如何選擇車位?阿明特別邀請全國不動產「北大樂活團隊」楊凱婷店東傳授內行人優先搶的好車位知識,今天就來教民眾如何判斷挑出好車位。
產權登記的方式會影響出售時可售對象限制、出售價格,還有社區是否有外部人員進出、公共區域的管理問題,因此車位的產權登記也是購屋者會評估若是要自住是否影響居住品質及未來轉售時是否好脫手,楊凱婷店東依法規定義的停車位以三種常見產權登記為大家做說明:
法定停車位:依照建築物的樓地板面積設置停車位,並僅能登記為公共設施,有產權但沒有獨立權狀,使用權只限社區住戶,在建物權狀上共有部分可以看見自己的車位編號,也是目前大樓停車位最常見的型態。
自行增設停車位:指在法定停車位以外,建商或起造人依法自行增加規劃的停車位,自行增設停車位有產權,也可申請獨立權狀。如有獨立權狀就可單獨買賣車位,買方不限社區住戶,因此對社區來說會較不好控制出入的人;此類產權車位在特定地區價值較高,例如:位於商業區或者是一位難求的台北市區,能讓車位外租或獨立買賣會更有價值。
獎勵停車位:配合都市發展政府因應停車空間不足,用獎勵容積鼓勵建商或起造人增設停車空間提供給公眾使用,獎勵停車位有產權,也可申請獨立權狀。由於獎勵停車位的使用權與所有權是分開的,也是實務上最常出現爭議的停車位類型,因此楊店東教大家可以用建照取得時間點來做判斷,民國100年7月2日以前未有明確規定,當時的公眾包含所有權人,即便不開放社區車位對外營業也不違法;不過民國100年7月2日到101年12月31日之間申請建照的獎勵車位,就要注意已明確規定僅能提供給所有權人以外的公眾使用,這表示雖然買到車位的所有權,但社區外的公眾也會有使用權利,就容易產生我買的車位、我付的管理費,結果被別人停了,建議民眾要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