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國際」屏東工廠發生大火釀成嚴重傷亡,主因為囤積超過管制量30倍的危險物品。對此,立法院院會今(7)日三讀修正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明定工廠業者若未依期限申報危險物品、違反申報規定或申報不實,可開罰新台幣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若屆期未改善或申報,得按次處罰。
屏東科技園區的「明揚國際」高爾夫球工廠去年9月22日,共造成10人死亡、111人輕重傷,其中包括4名消防人員不幸殉職。屏東地檢署經過4個多月偵辦,偵查終結,認定明揚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等6名高層漠視工安,容任危險原物料物品儲放在高溫且通風不良的環境,且數量遠超過存放管制量達30倍,導致爆炸及大火。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三讀條文明定,業者若未依期限申報危險物品、違反申報規定或申報不實,主管機關可處工廠負責人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或申報,屆期未改善或申報者,得按次處罰。條文規定,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民進黨立委黃捷表示,過去工廠大火不斷發生,讓我國痛失多名消防員,令人沉痛難過。這次的修法,不只是加強工廠對自身公安管理責任,也是落實最重要的資訊權,讓消防員不用再狀況不明情境下進入火場。
黃捷強調,《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只是第一步,必須謹記過去慘痛經驗,落實工廠管理方方面面,不再讓消防員殞落,希望一起為消防員守護我們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