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碳量計算是以廠區分別計算,環團擔憂排碳大戶企業會透過切分生產線規避碳費。不過,環境部氣候署表示,廠區不是說拆分就拆分,工廠的空污及水污許可證都要重新辦理變更,許可證變更很困難,而且還要重新申請工廠登記或跑環評程序, 企業不太可能只為了規避碳費就變更廠房。
根據環境部氣候署規劃,碳費徵收對象是依規定應盤查登錄及查驗的排放源,且其全廠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間接排放產生排碳,合計達2.5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電力業及製造業。碳費應繳費額公式為將排放量減掉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後,再乘以收費費率。(碳費應繳費額=(排放量-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收費費率)。碳費費率將於今年第一季由碳費費率審議會定案。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專員沈宜臻指出,目前排碳量計算以廠區分別計算,若企業有複數廠房,就會得到更多免費配額,部分企業也可能透過生產線的調度規避碳費收取。且若開放每間企業都享有2.5萬噸免徵額度,環境部恐少收幾十億元的碳費,減損要企業減碳的力度。
環境部氣候署副署長黃偉鳴解釋,工廠都要有空污、水污、廢棄物許可證,產業如果要拆分生產線,所有的許可證都要辦理變更、還要重新申請工廠登記,但許可證審查其實很嚴格,連業者都會抱怨申請許可證很困難,業者不太可能為了少繳碳費拆分生產線,這樣反而更不合乎成本效益。且大型廠區若要變更生產線可能還涉及環評程序,環評變更理由如果是為了少繳碳費,環評委員也不會讓其通過。
針對2.5萬噸免費配額,黃偉鳴表示,「這是類似繳稅扣除額的概念」,有些製造業碳排放超過2.5噸、要繳碳費的只有少數幾家,多數則是略低於2.5萬噸,超過2.5萬噸的每排一噸碳都要繳碳費,但是2.49噸的則一毛錢都不用交,可能會讓產業形成不公平競爭。他強調,碳費徵收重點應擺在年排放達數百萬噸以上的業者,才是首要減碳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