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由於物價累積漲幅達調整門檻,除了綜所稅之外,明年遺產稅不列入遺產總額金額及6大扣除額也將調高,初估配偶扣除額可由493萬調高至551萬元、直系卑親屬扣除額由50萬調高至56萬元、父母扣除額及喪葬費扣除額由123萬調高至137萬元等。財政部今年底將公告遺贈稅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等,明年的繼承案件即可適用。
根據「遺贈稅法」規定,遺贈稅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等,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較上次調整指數累計上漲10%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其中,遺產稅不列入遺產總額之金額及6大扣除額,上次調整是2014年(適用2013年CPI),截至今年7月,累計CPI漲幅已達11.673%,因此明年遺產稅不列入遺產總額之金額及各項扣除額調高。
若以11.673%計算,明年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中,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將調高10萬元,由89萬元調高至99萬元;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則調高6萬元,由50萬調高至56萬元。
另,遺產稅配偶扣除額可望由493萬元調高至551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及祖父母扣除額,均由50萬調高至56萬元,父母扣除額、喪葬費扣除額由123萬調高至137萬元,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可望由618萬調高至690萬元。
舉例而言,若被繼承人遺有配偶、子女2人、父母及受扶養弟弟1人,繼承人申報遺產時可扣除1285萬元,加上遺產稅免稅額1333萬元,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在2618萬元以下,將不會被課到遺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