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內設有污水處理廠乙座,專責處理工業區工廠所排放之廢水,於民國68年8月啟用,多年來污水處理廠負起全區工廠廢水之處理任務,在降低廢水污染,提高環境品質方面發揮了極高的功能。
曝氣池:利用活性污泥法進行污水處理的構築物。池內提供一定污水停留時間,滿足好氧微生物所需要的氧量以及污水與活性污泥充分接觸的混合條件。曝氣池主要由池體、曝氣系統和進出水口三個部分組成。
污水廠:工業區內納管廠商排房之廢(污)水,經收集管線進入本廠操作處理,處理後之放流水質均符合105年國家放流水標準。
初沉池:可除去廢水中的可沉物和漂浮物。廢水經初沉後,約可去除可沉物、油脂和漂浮物的50%、BOD的20%,按去除單位質量BOD或固體物計算,初沉池是經濟上最為節省的凈化步驟,對於生活污水和懸浮物較高的工業污水均易採用初沉池預處理。
建廠經過:
中壢工業區污水處理廠佔地三•八三公頃,係由中華顧問工程司設計、榮工處施工建造,以活性污泥法作三級生物處理,分三期建造。
第一期工程以前處理為主,包括抽水站、攔污柵、沈砂池、除油槽、自動中和設備、曝氣氧化塘等及其他配合設施,自六十八年開始運轉處理區內工廠排放廢水。
第二期工程為二級生物處理設施,含初步沉澱池、活性污泥曝氣池、二次沉澱及三次沉澱池、污泥濃縮池及污泥脫水機房等於七十五年六月完成試車運轉,處理容量為21,500CMD。
第三期為擴建工程,採純氧生物處理法,設計處理容量12,000CMD,於民國八十四年六月施工,民國八十六年七月完工。
污水處理廠處理概況:
設計處理量:一般系統處理量 21,500 CMD,擴建系統 12,000 CMD,合計共 33,500CMD。
進廠限值:COD:480mg/l,SS:320mg/l。
進廠水質:COD300-400mg/l,SS100-200mg/l。
放流水質:COD:80mg/l以下,SS:25mg/l以下。
工廠廢水納管率:100%(至108年9月)。
污水處理廠營運概況:
目前平均進廠水量 24,364CMD(94年1–3月平均值)。
污水處理營運維護費收入 8,797,880元(94年3月)。
污水處理營運成本 6,996,374元(94年3月)。
污水處理收支比較 125%
本廠主要分為兩系統操作:
既有系統(原污水)處理方法:為利用活性污泥法進行廢(污)水處理。流程說明:預先處理(污水抽水站、曝氣沉砂池、調節緩衝池)→初級處理(初步沉澱池)→二級處理(曝氣池、二級沉澱池)→三級加藥(PAC、高分子)處理(快慢混池、慢混沉澱池、中和池)→放流口
擴建工程(染整污水)處理方法:為利用高壓氧氣取代傳統鼓風機進行曝氣。流程說明:預先處理(污水抽水站、曝氣沉砂池、調節緩衝池)→初級處理(初步沉澱池)→二級處理(曝氣池、二級沉澱池)→三級加藥(PAC、高分子)處理(快慢混池、慢混沉澱池、中和池)→放流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