詠騰工商團隊-簡玉鳳

少年非童工 無違法問題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十五歲謝姓少年跟隨父親出車卻遭遇車禍而慘遭斷腿,警方初步調查,少年是因為放暑假才跟著駕駛聯結車的父親一起出門送貨,並非實際從事勞務行為;桃園市府勞動局表示,勞基法規定十五歲以上、十六歲以下屬於童工,只要家長同意且作業屬性、環境沒有危害身心健康,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勞基法針對童工的相關規定,包括每日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小時、假日不得要求童工工作、不得於夜班或大夜班等時段工作、不得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的工作;警方說,這件車禍經查是十五歲少年跟隨從事職業駕駛的父親出門,並無雇傭關係也未從事勞務,沒有違法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