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高姓地主為設置太陽能設施花錢請業者回填土石以墊高農地,卻被魚目混珠埋進大量事業廢棄物,屏東縣環保局據報,聯合檢警查獲非法掩埋廢棄物的環保業者及運送司機,屏東地院依共同犯廢棄物清理法分別判處涉案潘男等4嫌1年3個月至2年不等徒刑,涉案的2家公司行號也分別判罰8萬及20萬元,可上訴。
高姓地主2年多前為在農地設置太陽能設施,花錢請梁姓業者(已歿)回填土石,梁男卻夥同潘姓男子,將廢塑膠圍籬、塑膠管、廢木板、廢鋁片、鋁箔袋、塑膠布等廢棄物混入其中,回填農地,大賺黑心錢。
古姓曳引車主雇用徐男擔任司機,夥同林姓環保公司廠長,將大批事業廢棄物運往梁男委託潘男處理的農地進行掩埋,非法行徑遭到舉報,屏東縣環保局隨即啟動「天羅地網」查緝機制,聯合檢警破獲該起非法掩埋廢棄物案,揪出潘男等多名涉案嫌犯。
屏東地院依共同犯廢棄物清理法判處潘男2年徒刑,判處古女1年5個月徒刑,判處林男1年4個月徒刑,判處徐男1年3個月徒刑,並追繳4人非法所得,已歿梁男所屬公司判罰20萬元,林男所屬公司判罰8萬元。